【 Influenxio 圈圈科技創辦人╱柯景倫 Allan Ko 】
2003 年 Yahoo 併購了序曲(Overture)之後,我在 2006 年加入 Yahoo 奇摩的關鍵字廣告業務部門,成為台灣第一批銷售「關鍵字廣告」的業務之一。從此,便開啟了我這 10 多年以來與「數位行銷」的不解之緣。
在當時,關鍵字廣告投放管道以「電視媒體」佔有最高的比例,其次是「平面廣告和廣播」,佔比最小的則是「網路廣告」(不到 10%)。如今才不過 10 年的時間,廣告行銷預算的媒體佔比就產生了 180 度的大翻轉,現在或許已沒有人膽敢不投放網路廣告了。在這個時代,我想,唯一「不變」的事情恐怕就是「改變」了。
「變」與「不變」
網路廣告在發展初期,承襲了平面媒體廣告的銷售方式,是以「固定天數 / 時數」來進行銷售的。然而,由於網路和平面媒體的特性截然不同,各種新的網路廣告模式紛紛出現,不論是以「曝光數」計價的 CPM(Cost Per Mille)、以「點擊數」計價的 CPC(Cost Per Click)、甚至是以「名單數 / 成交數」計價的 CPL(Cost Per Lead)、CPA(Cost Per Acquisition)等等。
這些新型態的廣告模式都更符合了網路媒體的特性,也成就了舉凡像是 Cretio、 iClick 等新一代的廣告新創公司的出現。
歷史,總是驚人的相似
當使用者行為發生改變,廣告模式也必須隨著新媒體的特性而產生改變。過去,當廣告的焦點從「傳統媒體」轉移到「網際網路」時,便驗證了這個發展模式。
而今,我們又將面對再一次的焦點轉移:當我們獲取資訊的管道從「Google 大神」變成「Facebook 大神」或是「 Instagram 大神」,究竟什麼才是更有效的行銷方式呢?
過去資訊傳遞的管道單一,廣告操作人員只需要想辦法在「很多人看、曝光度高」的地方投放廣告,十之八九都能見效。然而,自從「搜尋引擎」出現後就打破了這樣的情況,人們不再以單一網站作為網路的入口。當「行動裝置」興起,使用者關注的內容就更加的分散和碎片化,而「社群平台」的出現,更是徹底改變了使用者的行為模式。
媒體的本質產生改變,過去集中資訊於一體的「媒體發布商」轉變被社群平台所衍生出來的各個「自媒體」所取代,社群行銷也就成了廣告行銷領域的熱門話題。社群平台的本質是「社交」和「內容」,我認為該如何更有效地來利用社群媒體的特性來做行銷,將會是未來 10 年不可避免的行銷趨勢!